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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财产分割
2009年结婚,在去年买了一套价值70万的二手房,由我父母单独出资50万,对方出资5万,用对方公积金贷款15万,贷期10年,房产证只登记对方名字。请问律师,离婚时怎样要回自己的钱。
地区:山东-青岛 分类:民事法律- 提问时间:2012-03-03 20:20:46
提问者:SDQDJMLXM
 
肖广盟
肖广盟律师
山东 济南
18678895306
因房屋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,又不属于你父母出资登记你的名字,因此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一般情况下,一方取得房产一方获得补偿,但是你父母的钱应当视为借款或共同赠与(没有相反证据的话,就是赠与给双方,这个不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情形)。比如房价现在为100万,先偿还贷款或借款后,双方剩余部分平分。
回答时间:2012-03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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